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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難審“貓狗事”

狗咬狗、狗咬人、人傷狗、甚至給配種小貓找“親爹”……形形色色的“寵物官司”越來越多,寵物“鬧矛盾”,卻讓老鄰居對簿公堂、反目成仇。近日,記者梳理廣州等地的“寵物官司”發現,絕大部分由寵物引發的官司集中在“狗咬狗”、“狗咬人”上,不少案件發生在住宅小區、公園廣場等遛狗區域。近年來,因品種名貴的寵物越來越多,不僅“打架索賠”、“醫療事故”官司增加,甚至有主人因為寵物發生“配種事故”訴上法庭。


原標題:法官難台中抽水肥推薦審“貓狗事”

兩隻金毛犬在搶奪一個塑料瓶。

一隻準備攻擊的貓。

規范動作:一街坊牽著狗繩在濱江路遛狗。

寵物鬧矛盾讓鄰裡反目屢生奇案

狗咬狗、狗咬人、人傷狗、甚至給配種小貓找“親爹”……形形色色的“寵物官司”越來越多,寵物“鬧矛盾”,卻讓老鄰居對簿公堂、反目成仇。近日,記者梳理廣州等地的“寵物官司”發現,絕大部分由寵物引發的官司集中在“狗咬狗”、“狗咬人”上,不少案件發生在住宅小區、公園廣場等遛狗區域。近年來,因品種名貴的寵物越來越多,不僅“打架索賠”、“醫療事故”官司增加,甚至有主人因為寵物發生“配種事故”訴上法庭。

通訊員楊美滿、麥應華、劉台中通水管佳星

狗咬狗後狗走丟 如不還我狗每秒賠1元

2014年12月21日,戴女士稱牽著蝴蝶犬在馬湧橋附近散步時,一男士牽四隻狼狗經過,其中兩隻狗沒綁狗繩。突然,這兩隻狗沖上來咬蝴蝶狗的背,小狗被咬到遍體鱗傷、肚破腸台中抽水肥價格流,戴女士也被咬傷左腿。後來民警到達現場調解,狼狗主人陳先生同意賠償戴台中抽水肥女士2000元,讓戴女士到醫院註射疫苗和處理小狗安樂死事宜,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然而,調解後,陳先生把戴女士告上瞭海珠區法院,要求她在收到傳票後5日內歸還兩隻狗,逾期賠償每秒1元,直到歸還兩隻狗為止。原來,當狗咬狗事件發生後,戴女士害怕陳先生逃走,一度抓住他的上衣,把他和他的狼狗分開,兩隻狼狗因此走散。

法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調解協議書》合法有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不應再追究對方責任,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狗咬狗升級成狗咬人 主人“勸架”被咬傷

2014年8月14日上午,劉女士和朋友在海珠區某小區附近的廢棄停車場打羽毛球和遛狗。丁小姐也帶瞭自傢的狗在該停車場打球。其間,丁傢的狗突然跑來咬住劉傢的狗。劉女士用腳去掰丁傢狗的嘴,想分開兩隻狗,於是她的左腳小腿被丁傢的狗咬瞭兩口。劉女士將丁小姐告上海珠區法院,索賠26萬元,包括5000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認為:被告作為狗的飼養人,沒有對狗盡安全管理義務,導致原告被咬傷,故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原告采取措施不當,用腳去掰狗嘴,有被狗咬的風險,故原告自身承擔20%的賠償責任。判決被告賠償12487元給原告。受害人被動物襲擊後,應利用手機對致傷動物、自身傷口進行攝錄,報警並保存好報警回執或出警記錄。

案例3

看門烈犬不牽繩 保安被咬後死亡

鐘叔是從化城郊街汽車修理廠的保安,修理廠門口有一隻老板曾某圈養的德國牧羊犬,雙方一直相安無事一起“看門”。豈料在鐘叔工作5個月後的一晚,德國牧羊犬突然把他撲倒,咬傷他的左手臂和左肋部。鐘叔次日註射狂犬疫苗,但十幾日後傷口雖結痂卻一直疼痛並有感染跡象。又過瞭一個星期,鐘叔住院並於2個月後死亡,死因是肝衰竭,肝硬化。死者傢屬把老板告上法院索賠20萬元。曾某辯稱,導致鐘叔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肝硬化和肝衰竭,與狗咬無直接關系。

從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曾某是德國牧羊犬的飼養人,明知將牧羊犬放在修理廠門口值班之處是人員經常出入的地方,未意識到出入人員安全性問題。若對牧羊犬管理不當,將會侵襲他人人身的安全。受害人鐘叔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肝衰竭及肝硬化,結合其在值班期間被牧羊犬咬傷導致傷口感染等各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判決曾某支付賠償款約12萬元。

案例4

小狗洗牙“一命嗚呼” 主台中通馬桶人要求精神賠償

2013年10月,陳小姐帶她養的松獅犬到海珠區一寵物店洗牙,獸醫阿東為防止狗狗亂動便上瞭麻藥。2小時後,陳小姐回店裡取狗,狗狗不但沒蘇醒,還有心跳加速的現象。阿東馬上帶小狗趕到瞭番禺一傢寵物診所吸氧。小狗吸氧後蘇醒,卻一直號叫、顫抖、尿失禁,後更是出現心衰跡象,診所對其進行輸液搶救,松獅犬還是於次日凌晨死亡。陳小姐把海珠區的這傢寵物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含精神損失費在內共2萬元。

海珠區法院審理認為:海珠區的這傢寵物店沒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獸醫阿東雖有獸醫職業資格,但使用麻醉劑為狗狗洗牙的行為屬於診療行為,該寵物店屬違規經營,阿東的行為也屬於違規執業行為。法庭根據狗狗的購買價3000元,酌情計算飼養費2000元,判寵物店賠償5000元。至於精神損失費,目前尚無相關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案例5

配種的折耳小貓歸誰?公貓主人打官司

在江蘇省,一隻折耳公貓的主人丁某近日把寵物“對象”的主人華某告上法庭,稱兩貓交配後母貓生育瞭四隻小貓,按約定一隻小貓歸他所有,豈料對方把四隻小貓以每隻4000元的價格賣出去瞭。據媒體報道,這宗發生在今年9月份的案件是江蘇省首宗因寵物貓配種引發的糾紛案件。經過法院調解,被告華某支付丁某1900元配種酬勞。更早的案件發生在黑龍江省。據媒體報道,2005年10月21日,王女士遛狗時因未拴鎖鏈,導致自傢寵物狗“樂樂”與一隻母寵物狗交配。母寵物狗的主人李先生粗暴地將“樂樂”摔出去,致使“樂樂”生殖器嚴重受損,失去生育功能。經過一年的索賠、打官司,案件最終以李先生撤訴並賠償王女士部分損失而告終。

法官支招

咬人多為“三無”犬

“寵物官司”以狗咬人、狗咬狗為主。記者從海珠法院瞭解到,2014年~2015年10月,該院受理因狗咬人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6件。其中,寵物傷人案件中的傷人犬隻以無犬隻登記證、無犬牌、無犬隻免疫證明的“三無”犬隻居多,該類犬隻或為被遺棄、逃逸犬隻,或其飼養人或管理人疏於管理,未對犬隻采取諸如佩戴口罩,系戴犬繩等必要安全措施。另外烈性犬也是寵物傷人案件的主角。法官分析,寵物飼養人安全意識不足也導致傷人事件發生。有些寵物飼養人缺乏自身安全意識,看到自傢寵物狗與別傢寵物狗發生沖突,竟徒手“勸架”甚或對他人之狗抱之拳腳,最後活生生將“狗咬狗”的鬧劇發展成“狗咬人”的悲劇。

“寵物官司”重在舉證

法官表示,無論是“狗咬狗”、“狗咬人”還是涉及寵物的其他民事糾紛,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法官提醒,一旦出現受害人被動物襲擊,應利用手機對致傷動物、自身傷口進行攝錄;報警並保存好報警回執或出警記錄;尋求周邊人的幫助,必要時還可作為證人還原事實;到正規醫療機構就醫,保留就診記錄等證據。

記者從法院瞭解到,處理寵物糾紛最主要的法律規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動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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